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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首页 > 海事公告 > 船员信息 > 适任考试受理、缴费有调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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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任考试受理、缴费有调整
06年第一期(总第39期)丙类海船船员申考报名已于近日开始。为了认真做好丙类海船船员申考受理工作,船员管理处组织受理、审核等相关人员召开了会议,就适任证书考试的受理范围、收费方式、有关要求统一了意见。主要有:小型海船新考船员的考试费委托培训机构收取,补考费由局政务中心收取,新考、补考报名受理都在局政务中心;丁类海船新考船员的考试费、评估费委托培训机构收取,补考费由局政务中心收取,新考、补考、补评报名受理都在局政务中心;丙类海船新考船员的考试、评估收费(包括补考费、补评费)委托培训机构收取,新考、补考、补评报名受理都在局政务中心;在校生直接申考丙类不受海上资历限制;经浙江海事局批准公布的交通部电视中专生、函授生名单所列人员允许申考丙类海船船员适任证书;所有的考试成绩待申请表登分工作结束后再公布。这样便于政务中心有效开展受理工作,严格把关,也便于受理人员及时明确答复前来咨询的船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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