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大庆737”轮过驳作业许可来源: 作者: 发布日期:2008-6-2 8:15:00
准予海事行政许可决定书
舟海事许准字[2008]第011号 “大庆737”轮: 你船于2008年05月30日向本局提出的关于在舟山马峙锚地(北纬29°54′36″、东经122°15′48″,北纬29°54′36″、东经122°16′30″,北纬29°54′00″、东经122°15′48″,北纬29°54′00″、东经122°16′30″范围内)进行木质素磺酸盐过驳作业(单航次)的海事行政许可申请,经审查,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,决定准予作业。 作业时间:2008年05月31日至2008年06月1日(遇限制作业条件的气象、海况等情况,作业时间顺延)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