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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舟山海事局便民措施的公告

各海事处,机关各处室,局属单位,辖区各航运单位:

  为认真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“执政为民”的精神,落实交通部《关于公布全国海事系统行政执法八项便民措施的公告》和浙江海事局《关于公布浙江海事局便民措施的公告》,结合舟山实际,现决定推出舟山海事局便民措施,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便民措施

  1 、船舶进出港手续可以在定海、沈家门、普陀山、岙山、岱山、嵊泗海事处 24 小时办理,全年不休,六横、金塘、大衢办事处可约时办理。具体包括:船舶签证、船舶进出口查验(办事处除外)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申报。

辖区 24 小时签证点

序号

海事处名称

签证点名称

地 址

联系电话

沈家门海事处

处本部签证点

普陀区沈家门兴建路 891 号

0580-3665480

岱山海事处

处本部签证点

岱山县高亭镇仙洲路 5 号

0580-4485300

嵊泗海事处

马迹山交管站签证点

嵊泗县菜园镇马迹山

0580-5865068

定海海事处

处本部签证点

定海沿港东路 18 号

0580-2036179

普陀山海事处

处本部签证点

普陀山梅岑路 92 号

0580-6091674

岙山海事处

处本部签证点

舟山中化兴中岙山基地综合楼二楼

0580-2310807

辖区 24 小时约时签证点

序号

海事处名称

签证点名称

地 址

联系电话

1.

沈家门海事处

六横办事处

普陀区六横镇台门台兴路 32 号

0580-6070373

2.

定海海事处

金塘办事处

定海区金塘沥港政府路 6 号

0580-8050834

3.

岱山海事处

大衢办事处

岱山县衢山镇岛斗横街路 60 号

0580-4792107

  2 、船舶在港内安全作业,由审批制改为报备制。具体包括:船舶拆修锅炉、主机、锚机、舵机、电台;船舶试航、试车;船舶放艇(筏)进行救生演习;船舶烧焊或者明火作业;船舶悬挂彩灯;船舶校正磁罗经 。

  3 、对集装箱班轮的开航前检查和安全检查,实行提前申请,约时检查,在港停留少于 24 小时的,进出口手续合并办理。

  4 、对船舶安全检查的复查申请,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安排登轮复查,遇节假日或船舶地处偏远的可约时复查。国内航行船舶可以在海事处申请安检复查。国内航行船舶可以在海事处申请安检复查。

  5 、对“安全诚信船舶”给予 24 个月内免于例行的安全检查。

  6 、管理相对人在舟山海事局政务中心办理各类证书、证件实行“一门式”服务。

  7 、船舶抵押权登记、国籍证书换发、船舶注销登记(船舶所有权注销除外)、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在申请受理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办毕。

  8 、无需上船核实的海事签证即时办理;需上船核实的,在 2 个工作日内办结。

  9 、事故当事各方经与负责事故调查的海事机构预约,可查阅事故调查结论。

  10 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申请可以在作业水域所在地海事处直接受理。

  11 、《船舶垃圾记录簿》、《船舶油类记录簿》、《货物记录簿》可直接到舟山海事局政务中心或各海事处申领。

  12 、船舶残油接收处理证明可以在舟山海事局政务中心或各海事处办理。《船上油污应急计划》审批时限由 30 个工作日缩短为 10 个工作日。

  13 、公民可以个人名义在舟山海事局政务中心申办船员适任证书的考试、评估、发证,申领船员服务簿。

  14 、船员申办船员证书,在下列情况下免交新的船员体格检查表。

申办船员服务簿的,在船员所持有的熟悉和基本安全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签发日期的 12 个月内;申请船员适任证书考试、评估、发证的,在船员服务簿“体格检查记载”栏已经海事机构签注,且体检时间至本次申请船员适任考试、评估和发证时间在 12 个月有效期内。

  15 、船员申请船员适任考试、评估和发证的,在作出信用承诺和保证书后,可免交船员服务簿原件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原件、船员专业培训和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书原件。

  16 、船员证书遗失补发申请和船员适任证书取消适任限制的,在受理申请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办毕。

  17 、对浙江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签发的船员服务簿,船员可在各海事处及舟山海事局政务中心申办定期签证(无需回原签发机构申办)。

  18 、管理相对人可在海事处及以上机构查阅海事法规、法规、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文本。

  二、 上述便民措施除第 2 项外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第 2 项措施的具体实行时间和实施办法待中国海事局另行公告。在中国海事局公告之前,仍按现行规定办理。

  三、欢迎管理相对人及公众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。

二○○四年五月十日